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工作要求,经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,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(中小企业)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程序,经过各部门联审联查,确定120户企业为佳木斯市优秀民营企业拟表彰对象,100户个体工商户为佳木斯市百佳个体工商户拟表彰对象。
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社会监督,welcome皇冠旧版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(名单附后),welcome皇冠旧版公示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(中小企业)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信函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